一早咁做, 政府就解決左財赤問題啦-多部車輛涉嫌未有在斑馬線前停下

【有線新聞】警方在全港多區打擊交通違法行為。

警方早上在屯門龍門路設置流動測速裝置,該段路面限速每小時50公里,有多部汽車涉嫌超速,警員向司機發出違例告票。另外警方中午在紅磡德豐街打擊司機違例駕駛行為,期間有多部車輛涉嫌未有在斑馬線前停下,警員在行人天橋上手持錄影裝置攝錄過程,並通知地面的警員截停車輛登記司機資料及發出告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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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向都係咁, 過 20-30 次可能會有一次有私家車停等你過完先行. 所以點解咁多人自架既人去到日本成日炒車, 租車公司有個出意外排行榜香港係頭三甲.

好事黎既可以令啲司機和行人注意下交通安全都, 以後多啲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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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疑近十幾年啲人點考到個牌,好多人都有起碼、有三年經常駕駛經驗,問佢哋知唔知快速公路要靠左、唔可以長佔快線,及斑馬線見行人踏前一步要先讓,原來佢哋話唔知,O 哂嘴 :unamused:

有D條例又真係唔太清晰 又或者有D唔太合理

如跟足條例 只要有行人未離開條班馬線 都唔開得車喎 就算佢已行到去對面行車線範圍
如真係捉 10架有9架都會中招
想睇 唔係黑心 係既然講到咁大決心要捉違規 做足佢啦
最怕唔上唔落 又係益晒D偷雞既人 蝕底既又係守規矩既人(司機) 隨時仲俾後面心急司機呠呠做咩行人都行過左仲唔開車 :expressionl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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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應該做,最好所有交通燈那條線前都要有拍照功能,所有超出停下既車直接拍照抄牌.

真係下下認真執法至好呀
講真由細到大, 只見過巴士有讓行人先過斑馬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