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太遲先立呢個法例,未必實行到
而且十六歲又好似太遲
我覺得太遲先立呢個法例,未必實行到
而且十六歲又好似太遲
似係用來做跟社交媒體談判轉載本地製作新聞版權費的籌碼.
應該規定要小明友用專用電話
2G電話/黑白細mon
你睇得通透
呢度啲小朋友唔係用電話睇,多數用ipad, tablet睇youtube, tiktok,snapchat, IG… 反而少用FB
佢哋睇好多youtube, tiktok,我覺得呢個問題最大
Nokia 風雲再起?
玩下貪食蛇咪好囉!睇埋啲死人抖陰
仲要個電話鈴聲大大聲到幾條街都聽到。方死無人知道有人打電話俾小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