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華英拐帶案」在內地備受關注,被告余華英被指從1993年起,十年間在貴州、雲南、重慶等地拐賣多名兒童罪成,被判死刑,她提出上訴。經調查後發現,她涉嫌拐賣兒童的數目並非原審的11人,而是17人,當局把案件發回重審。案情提到首名受害者是余華英的親生兒子,她聲稱當時因生活拮據,以5,000元把兒子賣到河北。「(抱去邯鄲的是哪個小孩?)第一次就是我自己生那個娃娃。(你自己的兒子也抱去了邯鄲?)是的。」
控方指余華英犯案前會先在市內租房居住,混入當地的圈子,再物色潛在目標,甚至利用自己年幼的女兒誘騙其他小朋友。
(source: https://www.i-cable.com/新聞資訊/中國在線/282431/拐賣兒童罪成-余華英重審一審判死刑)
呢d 係咩人? 連自己仔女都落手/ 利用, 真係痴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