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係一個點嘅法治社會呢?



中國嘅香港,成日話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大家可能睇下呢段新聞
相信絕大多數香港人都知揸車要考牌,但居然正正警員自己無牌駕駛,重要係多次
而辯方律師最好笑係話4次無牌駕駛,係4次,是用以上下班或到附近買食物,不涉賽車或"消閒",希望輕判,4次無牌駕駛wow. 咁幾多次先唔可以輕判? 阿律師,係咪上下班就可以無牌駕駛? 唔係賽車或消閒就唔嚴重呀? 咁為搵食無牌駕駛開工咪要大發慈悲?
其次抄車即時離開,你係警員,唔係連咁基本都唔識呀?

筍工嚟架

成日都話響邊度攪唔掂,去考就掂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