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愛醫院咩事?
點解個小朋友有咩事唔係即刻通知屋企人?
而係屋企人第二日睇新聞先知佢死咗
好黐線
修正:多謝網友更正
原來係屋企人第二日睇新聞先知道死因
咁癲?
新聞係講睇新聞先知死因,而唔係睇新聞先知佢死
Oh sorry…
冇陰功
小朋友死咗真係好慘
不過覺得屋企人應該都好難講得甩,始終妹妹真係未夠二十四小時死亡。多數都可能要解剖了
但係點解係呢件事上面,感覺醫院都處理得唔係咁好。
下?可以未經家屬同意就解剖人哋架咩?
好慘,應該尊重家屬意願
下?可以未經家屬同意就解剖人哋架咩?
好慘,應該尊重家屬意願
不過以我所知,始終妹妹真係未夠二十四小時死亡
即使屋企人唔贊成
最後法庭可以要求解剖的
所以而家應該屋企人同緊佢哋嗰邊傾
最後法庭唔接受嘅話都冇辦法
因為要確定妹妹真係因病而死亡
唔係其他原因導致
除非本身妹妹有其他病患
有晒證明文件去證明去Proof呢件事
先至有可能法庭接納唔需要解剖
下?可以未經家屬同意就解剖人哋架咩?
好慘,應該尊重家屬意願
解剖唔一定係家屬話唔使就唔做, 好似小妹妹咁入院未夠 24 小時,
而且問晒所有嘢都唔知都唔顯示唔到小妹妹係點感染到甲流, 都要
知點解會心臟驟停.
Luckystar:下?可以未經家屬同意就解剖人哋架咩?
好慘,應該尊重家屬意願不過以我所知,始終妹妹真係未夠二十四小時死亡
即使屋企人唔贊成
最後法庭可以要求解剖的所以而家應該屋企人同緊佢哋嗰邊傾
最後法庭唔接受嘅話都冇辦法
因為要確定妹妹真係因病而死亡
唔係其他原因導致除非本身妹妹有其他病患
有晒證明文件去證明去Proof呢件事先至有可能法庭接納唔需要解剖
我所知同你講接近,
入院後未夠廿四小時死亡,
除非有證據死者,生前有長期病患,這病有至死可能,
死亡症狀吻合,死因無可疑,
驗屍官先至考慮⋯⋯是否不需要剖屍。
我所知同你講接近,
入院後未夠廿四小時死亡,
除非有證據死者,生前有長期病患,這病有至死可能,
死亡症狀吻合,死因無可疑,
驗屍官先至考慮⋯⋯是否不需要剖屍。
係啊,因為我身邊親人唔止1次遇到呢D Case
所以我先至略知道
好奇哥哥幾大個?找出死因而解剖好正常
長期病患加入院24 小時內去世都要解剖
點解會派哥哥出嚟做代言? 好奇父母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