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女子獲救後不願支付全額救援費用

綜合中媒報導,湖南省登山隊領隊范江濤、隊員謝如祥,在即將登頂聖母峰時於海拔8450公尺處看到劉女處境危險且身邊無人,應該是狀況太嚴重被嚮導拋棄,2人隨即放棄計畫並花1萬美元(約新台幣30.7萬元)聘請雪巴人,將其帶回聖母峰C4營地治療,劉女最後順利轉危為安。
讓人意想不到的是,本月3日有消息指稱劉女事後不想支付1萬美元,只願意拿4000美元(約新台幣12.3萬元)出來。范江濤接受訪問時證實確有此事,並坦言自己相當生氣,畢竟那次攀登他可是花了4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172.8萬元),為了救人可以說是全數付諸流水,沒想到劉女連救援費也不肯付完。
中國網友們看到消息後紛紛熱烈討論,有人說攀登聖母峰有個默認的潛規則,那就是海拔8000公尺以上的倒地者不救,當時范、謝就不應該幫助劉女,讓她在那裡成為「地標(許多聖母峰罹難登山客都會被留在原地)」。還有人諷刺地表示,劉女此舉等於是在幫自己的性命明碼標價,就是只值4000美元而已。

大陸網民D睇法我都分唔到曲定直,
呢個潛規則我都曾聽過, 咁以後大家會更遵守呢個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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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個潛規則有聽過,話每個人身上資源有限,救左人自己就會失救,道德與性命嘅交戰

其實登山登到成日死人係為咩?
救人嗰2位真係好心地,不過應該唔熟某國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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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於問D人點解要跑馬拉松一樣, 挑戰自己,
救人嗰兩個本身都係天龍人, 無理由唔知自己同鄉係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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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無謂,壽星公吊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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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咁講, 去尼泊爾登山出事的話, 係唔會有人救佢地(今次真係萬中無一), 反正錢已經比左, 自己條命自己負責,
反而係香港行山出事, 納稅人仲要比錢救同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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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咭,給讃。

以後唔好怪d 同胞點解見死不救喇, 就係佢呢d 人造成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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