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業主想告管理公司冇監管及巡查

將軍澳日出康城第一期「首都」一個單位,違規鑿穿部分主力牆,遭屋宇署發出法定修復命令。有屋苑業主委員會代表今日(30日)在電台節目指出,有多名業主憂慮事件影響樓宇安全和樓價,認為管理處應有責任作監管及巡查,透露業主正計劃向相關管理公司追究責任。

日出康城第一屆業委會主席張志董表示,逾300名業主分別反映擔心事件會影響樓宇結構安全和樓價,他們更認為事發單位只是安裝鐵架作臨時支撐是「草草了事」。他續指,業主做任何裝修工程都必須向管理公司提出申請,並認為管理處有權利也有責任對相關單位的裝修進行監督檢查,透露業主正計劃追究管理公司的責任。

利呻, 我覺得管理公司唔係唔應該check,
但如果真係告得入, 以後管理公司就要搵個有牌嘅人負責睇圖, 到時管理費會貴幾多, 一就ad hoc咁charge落要裝修單位, 但條數肯定唔細,
就算唔講錢, 以後要等管理公司批, 要裝修時間一定更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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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咁做安全的話、我唸好多人都肯、好過被人發現坐大廈有事、冇人敢再買自己坐大廈的單位、租都會被壓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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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裝修又唔駛入紙比管理署,好難知架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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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一般嘅做法係,裝修完成後,業主攞返裝修按金,管理處會派人上門(目測)有冇問題,
今次就係未入伙,唔知管理處派人去睇咗未,

一般小型裝修,例如:揼一口釘掛一幅畫,組合一個衣櫃,這種簡單就唔需要向管理處申請。

搭棚就必須要向管理處申請,仲要申報一個地方(我唔記得叫咩),加 第三者保險。

所有室內裝修,拆除舊設施,搬走泥頭,運送材料入大廈,咁大動作,管理員唔係睇唔到呀!

裝修發出噪音,走廊都沾污煙漳氣,其他住戶都會投訴。

其實管理署只要有人進入大廈,必須要登記,先至比佢上樓,
如果係裝修師傅,管理處點會唔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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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聞現任嘅主席係 方國珊,點解唔係現任去做嘢,要首任主席吹雞,都幾耐人尋味。

其實班業主們 告 拆牆業主,除非拆牆業主好有錢,否則都係唔會得到好多賠嘗。
現在單嘢揚咗,銀行可以除時call load,之後發生嘅事,根本難以控制。

就算告管理公司(地鐵),佢身份係代業主會管理大廈,(合約內通常都有保障公司條款)最終責任都係所有業主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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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有責任搵有牌人士根據條例裝修。我唔會想因個別事件俾管理公司權力無限擴大,變城管

我之前個屋苑連油漆都要向管理處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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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幫屋企人裝修過太古城,同管理處申請,買保險,交按金,登記裝修公司(要身份證),差一樣都唔比開工。隔日就有管理公司工程部職員嚟睇下,一定唔係工程師級,但我幾肯定如果拆結構牆柱會有人叫停,裝修師傅都唔比入大廈範圍。

我都覺
管理署最多都係做d routine 野, 係咁意睇下裝修成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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