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男涉嫌清晨非禮八旬女晨運客案,今(24日)在沙田法院續審,被告聲稱受警員威迫下作招認,他今上庭自辯,稱被捕當天一出門口便遭4至5名自稱警察男子包圍,他們未有出示委任證,又問他知否天橋發生了非禮案,又稱可告他爆竊及搶劫等,他只說:「嗰晚可能飲咗酒,但唔知發生咩事。」後來到警署錄口供,有警員與他閒聊其背景學歷等,便為他撰寫口供,指他下午到旺角逛街及買酒,回家時因被阿婆阻住,推了阿婆幾下。但被告稱,他當日工作至晚上11時,不可能下午到旺角逛街,他並有八達通記錄作實。
裁判官裁定不接納警方為被告錄取的招認證供,下午即作裁決並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被告梁嘉駿(19歲,救生員),否認於2021年8月12日,在馬鞍山西沙路行人天橋非禮年逾八旬的女事主X。女事主昨供稱,她在天橋運動時,有黑衣人從後向她施淫,包括掩她嘴,及揸她的胸及下體,但她未有看到黑衣人容貌。
甫出家門即被自稱警察男子包圍
辯方反對將被告向警方所錄取的口頭招認呈堂,被告並上庭講述他錄取口供的情況。他稱於2021年8月17日甫踏出家門,便有4至5人衝向他,他們自稱警察,但沒有出示委任證,他們要求被告交出身份證,又問他是否知悉8月12日在天橋發生的非禮案。被告回答:「唔清楚。」警員便叫他站著等候,之後有一名警長上前向他說,該區最近經常發生爆竊及搶劫案件,若果他不認非禮,便會將這些罪名「砌埋落你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