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真係不變

政府擬立法以刊憲形式宣告到期地契是否再獲續期50年

5年我都唔敢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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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訂立新的主體法例,地契可繼續獲續期50年而毋須補地價,但需要每年繳付相當於應課差餉租值百分之三的地租。

人哋英國上年已取消ground rent, 香港反而要交返:rofl:

正路都會續既,
而家你話唔續, 2,3年都應該變返漁港

(當年我覺得佢唔會整爛隻金蛋, 而家敢唔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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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租不嬲都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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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要等2046呀,親

50年未夠期都變緊啦,
等唔等到2046,
每一界越做越乖, 可能pooh pooh話改,
就唔需要再等到2046啦~

而家冇晒誠信,
2046好多到期, 到時睇下點囉, 一個唔該張deed變歷史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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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我好認同你呀

兩地一檢都傾緊,好快就執行架喇
再遲下唔洗回鄉卡 唔洗等50年
廣東省深圳南特區香港市就出現架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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