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8成按放租俾廉署捉, 充公逾100萬

佢又無日日唔同人住既,不過間唔中就唔同家庭住,住一排可能又換返之前既人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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咁就冇咁易做到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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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有d人聽得多人地講唔會捉/好少捉,以為博得過。但其實我分別收過按揭保險公司同銀行send 信黎問,又覺得抽中機會率唔係想像中咁低。

同埋佢水費單轉左

法官謝沈智慧判刑時表示,被告尋求別人協助犯案(要求其中1名租客把物業的水務署帳戶轉移至其名下), 案情嚴重,須判處阻嚇性刑罰。我唔覺得個租客會報串囉

其實我真係覺得佢好傻,封信係直接寄去出租單位到,正常租客會睇到上面大大隻字按揭保險公司,再交俾業主。轉頭業主叫租客轉水費單名,係人都知咩事喇。

仲有一單未判就係消防處高級消防隊長 訛稱買樓自住呃工銀亞洲780萬貸款

我反而覺得係租客報串wo,8成放租既會搞到按揭保險公司,因為正常係銀行借6成按保借2成。如果佢交到水電費單,銀行好少會再問落去已經過到關?所以我覺得似係租客報串。

滙豐銀行於2017年5月及2020年1月分別發出信件,要求被告確認有關物業是自用。被告作出確認,並於2020年2月應滙豐銀行要求,提交其銀行月結單及物業的水費單作證明。滙豐銀行、按揭證券公司及按證保險公司因而信納被告遵守自住規定,維持其按揭貸款。廉署接獲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發現被告在上述期間把物業出租給兩名租客。被告並要求其中一名租客把物業的水務署帳戶轉移至其名下,以便向滙豐銀行提交水費單作證明。

個租客肯將水費單轉業主名, 冇理由自己又走去報串, 拿屎上身咩

但呢到都話按保同銀行都信納左係自住,係之後有人投訴先再調查。
租客一開始應承轉水費單名,但唔排除之後係咪有咩糾紛,其實可以有好多,例如加租/洗唔洗冷氣機都可以令大家不滿。租客報串應該都唔算拿屎上身喇,佢好似有冇受到咩懲罰?
業主偷雞咁出租應該唔會咁傻自己周圍同其他人講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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咁邊個爆佢?

day 1 就應該唔好開租客水錶?

係day 1就唔好偷雞出租呀:laughing:
其實除左按保,間唔中都會收到差餉物業估價署寄黎問係自住定出租,我覺得如果偷雞會好心虛好驚囉。樓上會員講高級消防員隊長個單又係咁,因小失大囉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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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做agent應該好醒知道點玩架

所以爆左好奇

正常個租客收到啲保險公司信會轉交業主,業主答自住咪得囉(非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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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排除你所講嘅可能性。租客報串冇問題, 但你可能要向ICAC 解釋點解你會配合業主將水費單改業主名, 當然水費單係業主名唔係犯法, 重點係租客是否明知業主想逃稅 (當然好難證明)。但依啲情況下通常只會告個業主, 放生租客。

曾經有個case業主租出未補地價居屋, 租客知情, 最尾只係告個業主

我真係識得有人咁做又或者請黑工, 仲會同熟人講, 我心諗你係咪傻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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滙豐銀行要求業主提交其銀行月結單及物業的水費單作證明

但正常一般單位, 電費水費煤氣費都會改租客個名, 除非劏房之類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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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可以做到現金比/照用業主名水電煤,但雙方都冇乜保障,除非親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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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家租樓可以扣稅正常情況下冇得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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