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姐結婚想老公搬入黎住

又咁諗,當年父母買樓到而家,點都係升左,
樓主幾姊妹冇供過樓(我估jar), 就算比家用當間接供,而家賣, 佢地都nothing to l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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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ree 媽咪留落黎間屋出租,兄弟姐妹分左晒
佢自己再買或再租另1間

我都同意大部份JM咁講,賣樓分錢一了百了。
唔係好熟買樓法例,可唔可以按左7成等家姐供,兩姊妹分錢,咁家姐咪買到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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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斷咗,理論上係可以用屋契加按,但遺產業權點計就唔清楚了

真係加按到的話,銀行可以以估價計算的,理論上其實 68% 已經 OK 了,因為有現金回贈俾返家姐,最後業權私人轉讓俾晒家姐都 OK,兩姊妹各分 34%,最後律師費分 3 份

拿唔講廢話,人地住左幾年後你先話要賣樓,最近先有單青紅羅白湯,前車之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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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點知幾先係高位?人人都想高賣低買、樓價高又可以話果陣買樓唔抵啦、反正有屋住
只係家姐一個都話由佢住過世、無人想做醜人、但呢個姐姐姐夫太唔識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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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係咁話,最公平就係賣樓平分,咪話平分係父母遺願,個姐夫諗住雀巢溝佔都太核突。

不過賣樓要三個簽名,如果佢到時唔肯簽名賣,就知佢咩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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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樓主話幾姐妹感情幾好
但好明顯家姐已經當左未來老公係利益共同體,你地幾姐妹同佢地係有利益衝突
佢地連抽居屋都要儲錢,唔好幻想佢地係有免費樓住嘅情況下會將份人工留黎買樓

你地幾姐妹面皮咁薄,好易俾外人收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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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啲嘢時機一過就做唔到,到時仲傷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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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係咁講
到好多人住落就唔會走

呀姐夫又唔知頭唔知路 又以為間屋係佢老婆都盞大家第時關係差

好多case都係咁既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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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時幾好感情都好,大個之後各自成家,有利益關係都係分清楚先唔會有條刺係心,唔係遲早都爆出嚟

雖然依家樓價唔係最高位, 但對賣樓分錢嘅係淨賺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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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感情好可以間接d講呀~

「如果你打算長住,不如你買咗我份?咁你哋又有得住,我又唔會得物無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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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契套現都係好提議,間屋唔洗賣但其他姊妹又分到錢,家姐都慳返之後買樓嘅印花稅

但之後又要面臨其他問題,姐夫搬入去住之後,會唔會幫手供樓,如果幫手供樓,會唔會要求加返佢個名
但間屋有部分成數係屬於家姐,可以話係家姐一個人比晒首期,如果加埋姐夫名變相家姐就唔著數
但唔加姐夫名,姐夫又未必肯幫手供
我有朋友就係類似情況,到離婚嘅時候為層樓嘈到你死我活

  1. 賣樓分錢
  2. 租出去,家姐搵地方
  3. 家姐姐夫買埋你同其他姊妹嗰份
  4. 家姐姐夫俾返市價租,租金平均分

點都唔會俾佢哋免費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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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遠沒有最高位
(因幾姊妹總有一個想再賺盡啲)

人的貪無盡頭,亦有無盡儲唔到錢搬的原因
但就有錢去旅行,生仔,請工人,食自助餐,買主題樂園年票,睇演唱會…

去到那一刻,就會有人發爛渣…
儲首期就唔可咩咩咩嫁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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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係賣,一係交租,好合理啫

冇理由白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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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以下假設對未來姐夫唔公平,講句sorry 先
但有冇可能佢係為咗已經有層樓先去娶家姐呢?
防人之心不可無:see_no_evil:

家姐同佢老公點拆就佢地自己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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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角度,咁男人有樓的話,package都靚啲 ,女人可以為飯票嫁人,男人一樣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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