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新聞無內容

:thinking:究竟佢地係賣丫,還是收藏,還是印刷,好似無故事經過,咁睇標題就夠了。

警方表示,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昨日(3月13日)在九龍及港島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兩名分別38歲及50歲男子,涉嫌管有煽動刊物,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0(2)條,他們現正被扣留調查。調查顯示,該兩名被捕人涉嫌管有多本具引起他人憎恨或藐視中央政府、香港特區政府及香港司法,煽惑他人使用暴力以及慫使他人不守法的煽動刊物。該刊物亦相信與較早前已審結的煽動案件有關。警方亦根據法庭手令,搜查兩名被捕人的住所及辦公室,並檢獲上述懷疑煽動刊物。

警方稱,「管有煽動刊物」屬嚴重罪行,首次定罪已可被判處監禁1年及罰款2,000元;其後定罪可處監禁兩年。

據悉,涉及刊物為「羊村」繪本。

原文網址: 警國安處拘兩男 涉「管有煽動刊物」 | 香港01 警國安處拘兩男 涉「管有煽動刊物」

在佢哋睇法,呢樣已經係犯咗法。

不過之前佢哋又話過管有係無問題嘅:person_shrugging:t2:

就係要條線唔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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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e link咋

唔知點解,我睇到呢單 “陽穿” 新聞
我諗起。。。。焚書坑儒。。。。。

我反而想知佢地係普通市民定係乜嘢人?而家要搞到人人自危咁

因為寫個人都冇心寫

我感覺就係,警察宣佈拉人,因為咩罪,完
無講始末,不如唔好報啦,又要嚇人

屎嘞 屋企份蘋果報紙典算 隨時要拉要鎖 點知幾時會變左做煽動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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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來歷史性嘅嘢都有機會重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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