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urce: 連登/ https://lihkg.com/thread/3292278/page/1)
有朋友的同事在荃灣海之戀大快活買了煲仔飯,但「行緊返屋企途中個飯著火!你冇睇錯,係成個飯著咗火。」從相片所見,該外賣盒被燒至黑色,瓦煲亦破碎,燒焦的紙皮散落一地。
朋友表示「快活唔知從乜嘢渠道,拎到我同事嘅手提電話號碼,打咗電話俾同事道歉同埋商討賠償。」她又指,大快活提出賠償 500 元餐飲券,即時令她「笑咗」。
大快活回應稱,集團昨晚收到有關投訴,對事件感到非常抱歉,十分關注事件,並即時作出調查及賠償,事件料由於煲底過熱,加上天氣異常乾燥令紙盒燃燒所致。發言人稱,會避免同類事件再發生。
又係啲小學雞問題: 高溫+燃料+氧氣=閃燃。
熱辣辣嘅煲仔飯 + 紙盒包裝 + 氧氣,就會產生燃燒。
1個讚
岩岩睇到大快活賠 $500 e-coupon俾事主,2個月限期。
網民鬧爆。
想問下其實應該要賠幾多先岩?
點樣先係個唔會有公關災難既回應呢
我想表達係,如果我係事主,投訴左而間公司都係正常回覆,賠返我俾左既金額都已經接受。
始終都唔係話有咩受傷之類,意外都無人預計到,最多都係要求公司諗下未來點樣避免同類時情,如果要追塑到要有人負責唔通要大快活炒左包外賣個員工?
轉左個牛角尖,我唔明依家都賠500,有咩問題
聲稱係事主既回覆 (quote from lihkg):
其實個重點係想大快活俾返個解釋同埋道歉,個重點唔係錢,因為我屋企人都唔想搞大件事。但係我覺得如果個飯遲多步先著火,其實已經燒著咗我間屋。成班人話賠咗五百就大哂咁,調返轉你哋係咪又可以息事寧人。而且我係今朝再send多一個email補返相佢先至即刻打俾我,仲要佢由打俾我道歉話會書面回覆到佢真係send email覆返我都隔咗三個鐘,仲要張券限期只係到今年嘅3月31號,呢樣嘢喺電話冇講過。講真我哋唔係成日食大快活,我唔會為咗張券而走去日日食。而係呢樣嘢令到我覺得佢係因為我易話為而處理得更加求其。
岩岩碌FB有個新聞講,D留言多數都係話大快活小家,得$500又要得兩個月限期。
唔記得邊個POST
THANKS
打電話同覆EMAIL隔三個鐘我接受到,
$500其實唔食到幾多餐,事主過慮了
2個讚
弱弱一問,依家響大快活買煲仔飯外賣係會送埋個瓦煲?
比堂食俾多8蚊, 拎埋個煲返屋企, 食完後洗都唔駛洗, 就咁拎返去大快活, 有$8 coupon.
1個讚
system
於 關閉
15
該主題在最後一個回覆創建後180天后自動關閉。不再允許新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