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有巴絲講離婚

我唔係律師,但喺唔同律師樓同政府做咗 10+ 年 paralegal,跟過唔少離婚奇難雜症。如果程序上有疑難情緒上有嘢困擾,可試試幫大家拆。

講明:唔會介紹律師。不做媒人三代好。

我冇疑難。未結婚。但有小朋友,呢6個月以嚟,差唔多日日都諗緊要唔要分開……

係社會氣氛有關?還是家庭負擔分工等協調不了?

社會氣氛其一,仲有育兒上嘅唔配合﹑冇咗愛嘅感覺, bla bla bla。好多……
小朋友仲好細個(16個月),現家日日都成個walking dead咁對住另一伴。

諗到最壞,就要準備以單親家庭的形式重新出發,除非對方都錫小朋友,肯承擔返應有的責任。

利申,細囝半歲,成日被老婆怨幫唔到手。

生完BB 嘅荷爾蒙會令媽媽生理上抗拒另一半同異性架,會幾個月至一年以上。再加上湊初生嘅壓力、唔夠瞓、種種問題…好易覺得老公似"同事"甚至覺得乞人憎。

但要俾d 時間自己同埋你地兩公婆,過多幾個月你身體復原好D,你地又搵到湊仔嘅新默契,佢就會順眼好多架喇。

我曾經聽過好多媽媽產後講佢地老公,到bb 歲幾嗰時,多數都會對老公嘅評價好返好多。(對家人、老爺奶奶嘅評價都係)

你地要加油! 夫妻關係嘅考驗係生仔嘅必經之路,你地要記住當初一齊想要BB、有BB 嘅喜悅,慢慢搵返生活同埋關係嘅新平衡!呢段時間要盡力避免做傷害對方嘅事同埋唔好講傷人嘅話,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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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仲會怨係好事。我連怨都唔怨,另一伴只係一個同屋主。 :baby_girl08_think:

其實佢係一個好爸爸,錫小朋友,而且都好照顧小朋友。只係,似乎唔係我要嘅好老公。
可能係我問題,係我唔知足……

btw. 代朋友問。
朋友先生由上年初開始出面有第二個,直到上年年尾明目張膽咁暗示同明示要揀個另一個女人,但又似乎唔會主動提出離婚。
朋友現家成2個月冇見過佢先生。朋友想知佢有咩可以做。係咪咁樣一直落去,朋友先生可以單方面申請離婚?
而朋友另一個在意點就係資產嘅分配。

呢位谷友好有愛~ 睇完你comment就算我未係呢D角色都得著好多~

你反省下都好嘅,呢個世界唔會有一個完美、所有嘢都好、仲要合乎你心目中好嘅標準嘅人,着眼多啲佢嘅付出同埋優點。夫妻關係係兩個人嘅問題,唔會淨係得一個人有錯或者有責任,所以同時都要兩個一齊努力。

你有冇同佢傾過而家你哋嘅關係?可能佢都有同感,咁就互相支持;如果佢冇同感,你地都可以傾吓點樣可以令到大家關係再開心啲、溫暖啲。傾偈之前,我希望你可以諗吓,有啲乜嘢佢做咗二你係好appreciate嘅?對方有啲乜嘢實質野可以做係可以令你覺得好啲,或者你會覺得被愛啲?咁到時你哋傾嘅時候,就着重表達呢兩個問題嘅嘢:表達你嘅appreciation,同埋希望有嘅轉變。千祈唔好淨係同佢講好唔開心但又唔知點解會咁之類嘅說話,咁樣一來容易令對方覺得自己嘅努力白費/被無視,二來喊完一輪都冇方向俾大家努力

我當時啱啱生完,都諗到好多嘢其實客觀上可以appreciate佢,而我如果諗唔到有啲乜嘢實際野係佢可以做而令我好過啲,咁10居奇九我都可以歸咎於荷爾蒙、壓力同埋睡眠不足(呢d 你都可以同佢分享下,因為佢未必知,可能淨係覺得老婆對我冷淡左好多)。希望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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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w… …好pro… …
我都算係個理性而且諗得多嘅人(不過可能正正係諗多咗… … :baby_girl11_sleep:)但睇完你意見後,竟然訝異自己冇咁諗過。
黃絲質素果然係唔同啲。俾著po上BK,十居其九會歸咎於對方身上。
多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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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多謝,你都係一個溫柔體貼嘅人先至會對我嘅建議聽得入耳 :he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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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通常離婚官司程序,我地會睇成一開三;解除婚姻;仔女;錢銀。

冇提仔女,當冇先。

解除婚姻唔會話唔得,係睇成個官司進行到尾拎一張「絕對離婚令」(Decree Absolute) 為止。

所以關鍵,係錢。錢又可以細分兩部份:經濟洗費(即所謂贍養費);財產(包括物業、投資、退休福利)。前者考慮晒兩人實際經濟能力同需要。至於後者,一般假設起點係一人一半,除非有其他情況 justify 某一方分大舊啲(例如婚姻年期短;經濟獨立之類)。

留意,除非特殊情況,經濟分配通常唔考慮婚姻失敗責任誰屬(即無所謂「婚外情要畀大舊啲贍養費」)。

建議你朋友可以心中計一計自己個「價」,諗好左就同對方 deal。有眉目就可以搵律師。最好盡量傾好左協議框架先去搵律師,否則會用多好多時間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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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謝你呢句說話,好啱,我都正在困境中,知道要咁做,但有時有人提醒下先會好d

多謝說明。

局外人嘅我明晒。但局內人嘅佢應該唔明。
佢一定覺得自己個「價」好大好高,甚至會覺得所有嘢都係屬於佢。
咁樣情況下,喺兩方都達成唔到協議下,場官司係咪會打好耐?

冷酷啲講句,咁就好睇佢有幾著緊想快啲離婚定想分大舊啲。

原則上,分居夠一年,雙方都可以採主動展開法律程序,但如果有一方不同意離婚,分居期就要夠連續兩年才可。

另一種現在就提出離婚程序的理由,是對方「行為不合理」。婚外情可以是其中一類。

哦~~ 明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