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前夫畀$9000 做仔仔生活費合理?

因為我無多餘錢請律師搞離婚,就只好自己去家事法庭搞,咁我有返工,前夫都有返工,但佢畀嘅生活費主要係用嚟還錢畀我,其實一蚊都無入落我袋,我要寫落離婚申請書上,只希望佢如期償還,真係有一日唔還,我都可以循法律途徑追討。我會寫大家共同分擔養仔仔,每人$9000,即一個月$18000,咁我要請工人,所以條數計埋入去,咁樣係唔係都叫合理?最怕到時個官唔批,有問題又要召見我哋:sob: 我只係想盡快同佢無關係。佢一蚊都無畀過我哋,而家仲要驚佢唔還錢:disappointed:

個仔佢有份佢要俾錢天經地義。你寫多d都唔怕,官覺得多自然會批少d

咁睇都合理
自己計好數,2手準備,到時個官問你都識答,加大佢批既機會

File 左Form E? 定呢個數你地自己consent?

再寫多啲就會唔合理啦……

我哋兩個自己定嘅,有細數list 好,兩個傾好就共同分擔

咁你地自己傾好左, 同你地背景比較唔算低的話法庭唔會反對嘅, 最多叫你地解釋
數目其實唔係最重要, 因為雙方都可以返法庭申請修改

咁佢唔召見我哋就最好,即係主要雙方傾好就得?不過我都唔肯定當日佢會唔會出現:disappointed:,我都會做定兩手準備

傾好意思係要做文件2個人簽好 FILING CONSENT入COURT, 我唔係好明你做到咩位, 你無律師代表去問下書記

當日?? 法庭比左首次約見日子? 除非你地之前已做好CONSENT獲批, 否則唔可以唔出庭

我哋乜都未做,只係嚟緊會去家事法庭一齊交表申請離婚,我話驚佢唔出現,係去交表嗰日唔出現,咁我就要即時轉做單方便申請離婚,手續同時間都會唔同,一定會耐啲同麻煩啲,因為佢唔出現即係就唔同意離婚,可能要到分居夠兩年先可以繼續辦手續。
打去問過家事法庭,佢話基本上個官睇完文件無問題就唔駛上庭,到時交表就填埋表格排期審訊就得

咁即係連JA都未FILE, 祝你順利

係呀…乜都未做, 希望順利

想問吓你最後係自己攪掂離婚?2個一齊去家事法庭申請到?最後有冇上庭?

一餐$50 x 一日3餐 x 30日=$4500
仲有住屋水電煤工人學費雜費
$9000都太少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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