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錢代 Annual leave

唔係法定假期,係上一個 contract 共 28日 嘅 annual leave, 工人話短期內因為疫情都無可能返去,佢同意以錢代假,我想問咁做法會唔會犯法?

佢做左12年,我一日唔走佢都會續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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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

可以打去勞工署問

多謝,差啲中招,佢叫我出張 mutual agreement, 大家同意折現呢28日,咁睇係犯法,仲要簽名作實,好彩上來問一問。

一係遂啲放埋俾佢,香港人都係咁啦,冇得轉錢。

或者你哋可以考慮嚟緊嘅休息日唔放(補錢),但用放大假替代。

唔好亂教人拉…

您打去勞工處問

對上合約…大假補得錢

休息日反而唔可以補錢ka …

上面寫咗,大假頭嗰10日一定要放、唔可以補錢。

至於休息日,只要雙方願意,係可以買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