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面臨美股民集體興訟 遭指控螞蟻IPO過程作虛假陳述
螞蟻集團突然煞停A+H同步上市事件餘波未了,母公司阿里巴巴(09988)又面臨投資者集體訴訟。彭博報道,有阿里美股投資者上周五(13日)入稟紐約法院,指控公司及其高層在螞蟻集團IPO過程中,作出重大虛假或誤導性陳述。
報道指出,有美國投資者入稟紐約法院,起訴阿里及該公司兩名高層,包括首席執行官張勇(Daniel Zhang)和首席財務官武衛(Maggie Wu)。
估計涉數十萬名投資者
該投資者指控,螞蟻集團以「不滿足上市要求或就某些重大事項未進行充分披露」為由暫緩上市,阿里在美股價隨之下挫8%,跌至約285美元水平。由於被告的錯誤行為和疏漏(wrongful acts and omissions)令公司股價急滑,導致投資者集體遭受重大損失。
今次入稟的集體訴訟,同時代表其他在10月21日至11月3日期間買入阿里股票的投資者,要求被告提供補償性賠償,估計至少涉及數以十萬名投資者。本報曾向阿里查詢,惟截稿前未有回應。
此外,內地律師郝俊波在官方微博發文稱,引述公開訊息指該名入稟的投資者還指控阿里未有披露「即將到來的金融科技監管環境的重大變化將嚴重衝擊螞蟻集團的業務」,以及「阿里巴巴關於其業務和運營狀況,及發展前景的陳述存在嚴重誤導,缺乏事實依據」等。
郝俊波接受內地傳媒訪問時說,美股公司只要出現不利消息且股價大跌,投資者都可以提出起訴。雖然阿里在港亦有上市,但美國集體訴訟成本較低,投資者毋須支付費用,律師也可提出起訴公司;相反,本港投資者需要自行找律師,而律師費用按小時計算,意味訴訟成本較高。
美國訴訟成本遠低香港
今次並非阿里巴巴首度遇上集體訴訟,2015年國家工商總局發表的白皮書,列出了阿里巴巴存在的一些問題,如銷售侵權商品、不合格商品和假冒偽劣產品等。此後,美國投資者認為,阿里在2014年上市時未有披露上市前已遭工商總局警告的事宜,牽起美國股東集體訴訟。該案件最終在2019年達成和解,美國法官批准阿里支付2.5億美元(約19.5億港元)以達成集體訴訟和解。
另外,銀保監首席風險官肖遠企在峰會上表示,金融創新不能構築行業進入壁壘,阻撓市場參與群體,或者降低市場活躍度;也不能形成寡頭壟斷,從創新開拓者變為創新阻礙者。金融監管需要維護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建立多層次有活力的金融體系,特別是降低「大而不能倒」造成的道德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