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賢遭爆「戀後不理」金賽綸經紀公司怒喊告 反被爆料者嗆:怎不告家屬

唔係話冇拍過拖咩?

之前仲話唔知個女仔有咩意圖t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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咁賤:flushed:

我都同意,六年其實都係有承諾嘅關係

這裏的討論,讓我大開眼界,戀童3年,竟然喺媽媽論壇好像沒問題,大概這裏大部份媽媽的孩子都是男孩子吧,未成年在心智還未成熟、權力不對等的情況下和一個大叔在一起(我小朋友對20歲以上嘅男人就叫叔叔,我稱呼哥哥的話佢會好不屑)

我就覺得好唔舒服
再掉轉諗,想像一個15歲少年同一個28歲嘅女士拍拖應該仲唔舒服

那想想為何18歲以上才可以吸煙、駕駛及投票?

因為負責理性思考的關於判斷力、心理及自我認知等能力,要隨大腦前皮質層完全發育,約25歲才算成熟健全

我冇瞓喺佢哋兩個床底,也沒有仔細睇佢哋嘅新聞,不打算討論什麼愛情承諾,只覺得兒童需要在成長期間被保護,悲劇發生嘅時候佢都未到25歲

成件事令我諗起一樹梨花壓海棠同少女失樂園兩套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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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e he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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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歲未至於戀童, 但點都唔合法啦(我知韓國當時係合法),
15歲同15/16/17歲大家都未成年就算, 但對方係28先係大問題, 佢地係埋一齊幾多年, 都改變唔到與未成年嘅問題, 係外國, 或者香港, 早就拉左28呢個人,
而家全世界都只係講緊爭錢問題, 但完全無人care 15歲未成年, 呢下先令我大開眼界, 咁不如取消衰11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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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睇social media都多人批評佢同十五歲拍拖,但再衰啲係男方佢唔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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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有人提醒,拍拖唔代表有性行為,無需要講到衰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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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九歲做童星經歷,見識過出面花花世界,心態和社交層面有別一般兒童。
佢屋企人當年有反對過未成年戀愛,也無效,做人父母都知道一點「唔係你講,仔女就會服從」,
男方之前否認戀情,經歷咗幾日網上發酵,直至現在,也只係承認女方成人後戀人身份,「未成年戀愛」-事只是女方家人說法⋯⋯
大家都係食緊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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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好講笑啦, 你真係信28歲等到個少女成年先食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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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個人思想(經歷)唔代表其他人嘅,

女方家人有沒有提及性行為發生?

我第一個post已講左,當時韓國合法性行為係13,家屬提來做乜,根本就係合法。
我同另一網友係指出呢個壇咁多香港人覺得28 15冇問題,已經同有冇性行為無關(我認離左題),有性行為最多有條線話佢地合唔合法

呢件事好嚴肅,我冇當八卦新聞咁睇,之後有機會都會同小朋友討論,其實無論屋企人或者情侶喺錢銀上都要財政獨立,唔好因為情侶就無償付出,錢銀都係要分明,青春期戀愛腦唔識保護自己,不過韓國娛樂圈真係好殘酷

因為佢都知道喺社會大部分人嘅眼中
就算唔係犯法,呢個都係一件唔道德嘅事情
如果佢覺得完全冇問題,聲明都唔會強調同個女仔一齊果陣佢已經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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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係女喎,如你所講,係咪應該25歲先可以拍拖?
佢28歲同個15歲一齊係好大爭議,但我會睇多d,唔會一下子因為年齡問題即刻鬧人禽獸,如果佢哋真係拍咗6 年拖,我覺得有人25 + 搵個25+ 中出即飛更禽獸。

其實我好同意,所以有人講點解要迫佢還錢?金秀賢咁有錢都唔爭在呢d 言論都令我好不解,計我話,當初一蚊都唔借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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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依刻都唔認,真係蠢到加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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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其實係痛心個傻妹唔收人工幫金生公司做咗好多嘢,理財不善,搞到財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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咁又唔使,少女搵過成年男人其實好蝕底,尤其嗰啲父權社會地方
如果係Puppy love 我覺得幾好呀

我喺網上見到有個媽媽講,如果自己個女15歲,希望佢搵個28 都唔好15,起碼識帶套。當然,佢未必啱哂,亦未必錯哂,個女仔遇到另一半咩人,好講彩數,齋講年齡,我自己覺得太空泛。
當年周傑倫同昆淩拍拖都係17,佢哋相差15年都可以開花結果,所以我覺得未必唔work。咁呢pair 係悲劇收場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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