係呀,但感覺上好多都鬧得不愉快同埋世俗會有啲眼光。但外國好似真係可以再見亦是朋友,一齊撫養仔女。
可能因為第三者
我唯一諗到就真係 touch wood 出事要家屬同意。呢啲嘢真係話唔埋,如果父母健在行得走得就好少諗呢樣。
我偏見:女人唔結婚齋同居係為自由,男人就因為對方唔係Ms Right
否則男人一定要合法覇住個女人
因為好多人唔明白法定地位有幾重要
可能覺得唔駛一份法律文件去管束大家
但有時候,既然大家又穩定,有張紙又有乜所謂
啱啱同老公講完呢樣野
佢諗法同你一樣
我老公都係咁講,佢話係男人天性
但唔註冊結婚,幕一邊一方突然過世,好似無得攞對方既錢或者遺產,除非已立左遺囑。做死亡証都只可以對方父母或家人做。
以上唔知是否屬實,都係朋友間傾開講既話題。
男人好簡單:唔娶即係唔夠愛
女人嫁反而唔一定為愛,可能想組織家庭
咁吳君如陳可辛都係咁啦
都唔係宜家先興
佢果個年代,普通人應該唔係咁common丫嘛
呢個情況、我見過係想扮單親申請綜緩同公屋
但我唔知快幾多
以前有個大陸婆女同事,呃咗落嚟香港有個仔,跟住同第二個男人本身又有個仔,一人一間公屋,跟住再生多兩個仔,即係表面上佢單親帶三個仔,成日好自豪咁講就係突登唔結婚,樣樣著數要攞到盡!
住同第二個男人本身又有個仔,一人一間公屋,跟住再生多兩個仔,即係表面上佢單親帶三個仔,成日好自豪咁講就係突登唔結婚,樣樣著數要攞到盡!
個天好公道
呢度拎左著數
會喺第二度攞走返
咁吳君如
佢做娛樂圈
應該見唔少人玩到亂曬龍、扮恩愛又或者離離合合
更加覺得婚姻兒嬉
搭單講兩個親戚case
住德國,德護照華人同荷護照洋人生左BB無註冊,可以話未註冊,一來德國需要所有入藉文件翻譯德文先申請得,EU護照本身已經可以在EU居留同工作所以無必須註冊既迫切。
都係德國,兩個華人,生左兩個都無註冊,直到分開都無註冊。兩個小朋友出世時跟媽媽姓,但出世紙都有寫父親。
男既有少少錢做下生意,女既高學歷搵到錢,去到佢地分開,因為出世紙有父親個名,法庭判個男人都要俾贍養費。
女既一早寫定平安紙,免得自己走左細路又未成年財產會落入男既手上,真係咁岩得咁橋50歲左右睡夢中離世。
唔註冊可能都會因為入藉問題或者錢銀問題